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大變動執行時段的復函(環評函〔2022〕91 號)
2022-09-28 11:15:55 行業資訊
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大變動執行時段的復函
環評函〔2022〕91 號
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:
你廳《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大變動執行時段請示的函》(寧環函〔2022〕627號)收悉。經研究,函復如下。建設項目完成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后發生調整的,按照《關于磷化行業企業建設項目及污染排放有關問題法律適用的復函》(環辦執法函〔2021〕513號)中“如建設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,則不屬于重大變動界定范疇”執行。已完成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的建設項目,后續發生調整應判定是否屬于改建、擴建,按照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。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
2022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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